引言
近日港人關注「賭風」這問題,原因是較早前報章報導財神爺曾到美國賭城「視察」,跟著便有推測港府有意在港興建賭場。隨著「北大人」表態不贊同後,事情就淡化了。較近期的就是馬會發售千禧馬票及政府準許未成年人仕在除夕晚進入馬場,跟家人一同慶祝千禧來臨,而反對聲音就這次事件指政府容許未成年人仕入場觀看賽馬會助長賭風。青少年是社會末來的主人翁,所以反對賭博年青化就是保障社區的末來。筆者認為香港已有為數不少的年青賭徒(young gamblers),所指的是廿來歲而有固定收入或有借貸能力(包括大學貸款、信用卡透支等)的年青人。香港是一個充滿賭博機會的地方------大部份港人都曉得及可合法地在家中打麻雀,鄰近的澳門有大大小小的賭場,馬會在馬季每週最少有兩日賽馬,而全年每週均有兩或三天可買六合彩。社交性的賭博 ( Social gambling ) 在香港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這也不構成什麼問題,但對一些人來?,他們的賭博行為已發展到病態賭博(pathological gambling)的階段,而這些病態賭徒及其家人實在需要有關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學校及家庭工作者的關注及協助。
什麼是病態賭博 (pathological gambling)?
《張氏心理學辭典》指病態賭博為「沉溺於賭博、不能自拔、參與賭博已成為強迫性行為;以致演變到影響職業甚至傷害到家庭的地步」。美國心理學會出版的《心理異常診斷統計手冊(第四版)》(Diagnostic & Statistical Menual IV)中就列出十項用來診斷病態嗜賭的準則,現意譯如下供大家參考:
腦海常充滿賭博的事情,沉溺於以往賭博的經驗,計劃下次的「博殺」,和想方法籌集賭本等。
1. 需要逐漸加大注碼才可?到賭博的刺激。
2. 多次嘗試控制,減少或戒賭,但都不成功。
3. 當減少或停止賭博時會感到不安或煩躁。
4. 以賭博來逃避一些問題或藉以暫時舒解不快的情緒(如: 感到無助、內疚、焦慮和抑鬱。)
5. 每當賭輸後,會再賭,希望「追」回所輸掉的。
6. 向家人、輔導人員或其他人「講大話」來隱瞞自己的賭癮。
7. 為找賭本原故而作了非法行為,如詐騙、偽造及偷竊等。
8. 因為自己的賭博行為而傷害或致喪失了一些重要的朋友、 親人、一份工作、一個事業或教育的機會。
9. 因賭博以致債台高築而要靠別人作出金錢上的援助。
若然以上有五項或以上的情況正發生在你或你的家人身上,相信你或你的家人已染上病態賭博。
病態賭博的禍害
美國有估計指成年人口中的百分之一至三的百分比可能是病態賭徒。一九九六年八月,美國總統克林頓簽署Public Law 104-169授權成立National Gambling Impact Study Commission 對賭博在美國所構成社會及經濟影響作出全面研究。事實上北美國家早在很多年前已關注賭博對個人、家庭以致社會的影響。例如美國的「匿名戒賭會」(Gamblers Anonymous GA)早在一九五七年已由一些賭徒自發性地成立,一九六零年「匿名賭徒家人會」相繼成立以協助家人面對嗜賭者帶來的傷害。美國全國性非牟利組織 The National Council on Problem Gambling 是於一九七二年成立,目的是發放有關病態 (強迫性) 嗜賭的資訊及推廣服務給予受嗜賭影響的人仕。賭博背後的潛在危險亦被美國醫學界確認。一九九四年美國醫學會 (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發表第430號議決:「賭博可成為一種強迫性行為」(Warning: Gambling can become compulsive )。
有外國研究指出病態賭博都與很多社會問題有關,如離婚、自殺、對子女的疏忽、個人精神及情緒受困擾及嚴重債務 等。筆者從過往的輔導個案中發現一個嗜賭者的傷害是可延及三代------上一代是父母,及致自己和自己的配偶及兄弟 姊姊,其次是下一代的兒女。嗜賭所帶來的傷害不只在於金錢上的損失,受害者在心靈、情緒以致身體健康上所遭的 傷害實非用金錢可以衡量。美國紐約St. John University 的Dr. Lesieur是研究嗜賭問題的專家。他的著作 The Chase---------- Career of The Compulsive Gambler (1984) 是研究嗜賭問題的必讀之一,Dr. Lesieur (1984) 指出每一個病態嗜賭者 身體,可能至少有十至十七個受害者,筆者見的個案中,亦有不只上述人數的受害者。總之。我們不可低估病態賭博 的殺傷性。筆者嘗試用不同比喻來描述病態嗜賭的特性:
(1) 病態賭博好像是染上一種癌症,像癌細胞一樣。這病態的影響會擴散至正常生活各個角落,結果是嗜賭者的正常生活被蠶蝕(total erosion)。
(2) 病態嗜賭好像是受一種電腦病毒入侵,它擾亂一些重要軟件程式,以致受害物不能正常操作而失去原本功能(total dysfunctional)。
(3) 病態嗜賭好像是被邪靈控制,有時身不由己,但卻由病癮操控而極之需要外界援手。 一九九七年加拿大賭博問題協會(Canadian Foundation on Problem Gambling CFPG)創辦人Mr. Tibor Barsony 來港 舉辦「輔導問題賭徒研討會」上??過病態嗜賭是一個個人靈性的問題,這?話言尤在耳,也是使筆者更有動力去研 究病態嗜賭。 筆者九九年六月被邀往美國參與第十三屆賭博問題全國會議(13 th National Conference on Problem Gambling),大會主要講員Father Leo Booth 也提醒我們在治療過程中絕不可忽略個人靈性(spinituality)層次的需要。